內地通報違新聞職業道德案
【新華社北京廿二日電】根據社會舉報,中國記協近日查處了三起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案例。
二○一一年七月,《西部時報》記者李靜未經報社同意,私自前往甘肅省合水縣進行所謂“採訪”,期間以青蘭高速合水段建設徵地補償標準過低為由,煽動當地群衆與政府及施工單位對抗,策劃並炮製負面報道,敲詐合水縣政府十三萬元。七月下旬,李靜等人赴甘肅慶城縣,同樣以負面報道相要脅,敲詐慶城縣委縣政府十三萬元未遂,後敲詐高速公路施工方五千元,敲詐縣交通局一條價值五千三百多元的金項鍊及縣國土資源局五件高檔襯衫。
自二○○○年至今,張家口日報社以文件形式向包括採編人員在內的報社全體員工強制攤派《張家口晚報》的發行任務,並規定完不成任務者,由工資中扣除全年報款。
二○○八至二○一一年間,原《今日信息報》(現已更名為《慈善公益報》)記者郭海文私自接受他人請托,幫助山東省武城縣沙中村部分村民在拆遷中爭取利益,並收取六萬餘元“辦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