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增5天檢產假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北三十日消息:“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三十日初審通過性平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僱主應給勞工五天有薪產檢假,且陪產假也從現行三天增為五天。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提案新增五天產檢假、增加陪產假且多出三天給半薪的生理假,“勞動部”對修法態度正面。
初審通過條文規定,受僱者妊娠期間,僱主應給予產檢假五天;另受僱者在配偶分娩時,僱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且產檢假及陪產假薪金照給。
“勞動部”表示,參考全民健康保險對孕婦產檢給付次數為十次(每次約半日),以及剖腹產住院給付天數為五天規定,也支持陪產假、產檢假皆可訂為五天。
“勞動部”估計,若修法通過,每年約有十七萬四千名男性勞工受惠,一年僱主約增加新台幣四點七億元支出;至於產檢假部分,每年將有約十四萬名女性勞工受惠,僱主預計將增加七點九億元成本。
逐步爭取勞工福利
“勞動部長”陳雄文在“立法院”回應有關企業界對修法有疑慮時表示,修法有事先溝通,業界雖仍有一部分有意見,但多數企業認為對女性員工給予照顧,且僱主的負擔“應該還在合理範圍內”。
與此同時,關於外界關注家庭照顧假修法,陳雄文說,希望分階段爭取勞工福利政策,且最好分階段落實,一下子太多福利政策,“僱主團體也是受不了”。家庭照顧假修法若依目前期望的版本,僱主將增加三百億至四百億元負擔,一口氣增加太多,也可能擠壓到其他法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