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魏應充求刑30年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香港中通社、中央社台北三十日消息:頂新集團所涉劣質食用油案,四個地檢署三十日同步偵結。彰化地檢署以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涉犯數十項詐欺,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三十年。
四檢同步偵結
頂新集團旗下的劣油風波,包括彰化、台南、高雄、嘉義四個地檢署都在偵辦,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統籌分工,四檢三十日同步偵結。
與此同時,台北地檢署偵辦去年大統長基銅葉綠素黑心油事件爆發時,魏應充被控為求降低成本,連續七年向大統長基購入品質差的混油,包裝成進口油品販售,本月二十一日依三個詐欺取財罪起訴。
法律界人士指出,魏應充在各個劣油案涉及多項詐欺犯行,未來陸續判刑後,將定合併應執行刑,最高上限三十年。
銷售額達32億
彰化地檢署查出頂新製油公司疑從越南進口飼料油,然後再製作成食用油出售,認定魏應充與相關被告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取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製造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等罪。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四億四千一百六十餘萬元。
彰化地檢署指出,頂新製油公司向大幸福公司買飼料油製作食用油,在大統案發生後,頂新人員赴越南查廠發現大幸福油品有問題,但魏應充仍指示採購。
彰檢認定魏應充等人總計構成六十次詐欺罪、七十九次加重詐欺罪,對魏應充求刑三十年、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二十五年、前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及商人楊振益十八年。
與此同時,雄檢查出共有一百一十七項豬油產品攙偽飼料用油,八年來銷售總金額高達新台幣三十二億元。由於魏應充曾任正義董事長,檢方將再調查有無實際參與營運決策。
頂新判賠10億
此前,“江醫師追求零污染舖子”豬肉鬆因代工廠使用正義油品而中招;創辦人江守山認為,頂新至今沒具體賠償行動,於是向台北地院聲請支付命令。
台北地方法院三十日裁定,要求涉及劣油案的頂新前董事魏應充四兄弟及正義公司賠償受害者十億元。
然而,根據台灣法律,頂新集團可以提出異議,到法院打官司舉證不用賠,預料雙方未來還有激烈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