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監管食品裡的“鴉片”?
早在二○○八年,在衛生部發佈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第一批)》中,罌粟殼就被列為非食用物質,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然而,從上海到四川均發現罌粟殼入調料的現象,食品監管何以存在如此大的漏洞?
肉眼難辨違禁成份
陝西省延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急協調科科長劉英表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法攤主違法在食料中添加罌粟殼的查處上,存在取證難、查處難等困難。
“為了掩人耳目,一些不法攤主往往將罌粟殼碾成粉末,隨後將其添加進辣椒油、味精等調味品中,肉眼很難發現其中的違禁成份,‘聞不見’、‘看不到’是這類案件的典型特徵。”劉英說。
產業結構有待提升
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認為,添加罌粟殼成為一些餐飲店的“潛規則”,折射出我國食品市場結構失調的問題,同時還暴露出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短板。一方面,我國整體消費水準偏低,低端需求廣泛存在,誘發了市場機會主義的行為;另一方面,我國食品生產經營者呈“多、小、散、亂”的格局,產業結構還有待提升,產品品質的保障能力還不強。
胡穎廉建議,提升我國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從源頭上杜絕“罌粟殼加料”,關鍵在於推動建立“社會共治”體系,提升基層監管能力。“全方位地建立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加快推動政府、社會、市場、技術共同參與監管,從根本上解決有限的政府監管力量與無限的監管對象的矛盾,這才是防範食品安全風險的根本路徑。”胡穎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