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法官涉強姦停職
【本報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江蘇徐州中級法院一名法官近日因遭舉報涉嫌強姦被暫停執行公務。舉報者稱,該法官在酒後將其強姦,地點為該院另一法官的住處。徐州中院工作人員則表示,此案正由公安部門調查。舉報者稱事發時另一法官也在場,徐州中院工作人員稱此案正由警方調查。
受害者係前女友
涉事法官為徐州市中級法院行政審判庭法官張某,曾在該院多次審判中,擔任審判長,年約五十四歲。
由徐州市中級法院監察室向張某下發的《監察通知書》顯示,鑒於李女士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且公安機關已進入刑事調查,經研究,依照相關規定,決定暫停張某執行公務。
李女士今年約四十歲。她對記者表示,她與張某曾為男女朋友關係,但兩人已於今年三月分手。分手後,張某所借她的錢一直遲遲不還。上月廿七日下午三時左右,在多次電話溝通無果後,李女士去徐州中院張某的辦公室,催其還錢。爭吵幾小時仍無果。
強姦時同事在場
當晚七時左右,李女士、張某與張某的一名同事在飯店吃飯,打算“換個地方繼續談”。其間,三人喝了黃酒,李女士呈醉酒狀態。
李女士稱,當晚十一時左右,三人離開飯店,共坐一輛出租車,準備各自回家。回家途中,出租車行至張某同事的住處時,張某將李女士帶到其同事房間,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其間,她曾奮力反抗但未果。李女士還提供了據稱是事發後所拍的照片,照片上顯示,其胳膊、大腿等部位,有多處瘀青痕跡。
據李女士稱,強姦發生時,張某的同事也在場。
次日早上七時左右,張某同事打電話給李女士的朋友,讓其開車把她接走。李女士朋友稱當時看到李女士“神志恍惚,有哭過的痕跡”。
對此,涉事法官張某拒絕接受採訪,“我不能和你說話。你可以問公安,也可以問紀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