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扣日船賠華商二戰損失
【本報訊】據中新網二十日電:據上海市政府官方網站“中國上海”消息,四月十九日,上海海事法院為執行生效判決,在浙江嵊泗馬跡山港扣押被執行人日本三井株式會社一艘廿八萬噸的輪船。作為賠償原中國中威輪船公司在二戰期間遭受的財產損失。
法院判三井賠億九
二○○七年底,上海海事法院對一起延宕二十年的訴訟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日本商船三井株式會社賠償中方原告廿九億多日圓,折合人民幣約一億九千萬元。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原告陳震、陳春等就被告日本海運株式會社(現為商船三井株式會社)定期租船合同欠款及侵權賠償糾紛一案,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追索“順豐”輪、“新太平”輪船舶租金及經濟損失。
上海海事法院公開審理該案,二○○七年十二月七日,依法判決被告商船三井株式會社支付及賠償原告陳震、陳春“順豐”輪和“新太平”輪租金、營運損失、船舶損失及孳息二十九億一千六百多萬日圓。二○一○年八月六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二○一○年十二月廿三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被告的再審申請。
日企拒賠遭扣輪船
上述案件是一起涉外商事案件,該案判決生效後,原告方依據法律規定,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要求被告履行判決確定的支付和賠償義務,依法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上海海事法院於二○一一年十二月廿八日依法向被執行人商船三井株式會社發出《執行通知書》。其間,雙方當事人曾多次進行和解協商未果。為此,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所有的“BAOSTEEL EMOTION”輪予以扣押。
如商船三井株式會社仍拒不履行義務,法院將依法處理被扣押的船舶。
陳家三代向日追討
這起案件肇始於上世紀三十年代,當時的“中國船王”陳順通將兩艘輪船借給一家日本公司,輪船在日本侵華戰爭期間神秘消失。此後,陳家三代人相繼在日本東京、中國上海提起訴訟。
據媒體此前報道,原中威輪船公司創始人陳順通的孫子陳震、陳春訴稱,大同海運株式會社從一九三七年八月起再未支付租金,並在合同約定的還船日期之後仍佔有和使用兩艘貨輪,直至其沉沒,要求大同海運株式會社賠償其經濟損失。
法院認為,從租約期滿起至兩輪沉沒期間,大同海運株式會社屬於非法佔有兩艘貨輪,應對船舶所有人實際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侵權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