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律師灣區執業試三地舉行
通過可在九市辦民商事法律事務
【本報記者廣州三十一日電】廣東省司法廳透露,二○二一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今日開考,考試考場設在廣東深圳、珠海和香港特區。考試通過後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港澳律師,可在大灣區內地九城市內,辦理適用內地法律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含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首次考試里程碑
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在深圳、珠海、香港三個考區開考,通過考試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的港澳律師可以在大灣區九個城市內從事內地法律事務,被認為具有里程碑式意義。
去年八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大灣區內地九城市開展香港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廣東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開展港澳執業律師獲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試點期限三年。
此後國務院辦公廳去年十月五日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規定報名參加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港澳律師,在考試合格之後,經廣東省律師協會集中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可以向廣東省司法廳申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由廣東省司法廳頒發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
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大部分考試科目章節和知識點基本相同,不過在刑法、刑事訴訟法和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等與將來執業範圍關係不大科目作了刪減或調整,僅保留部分應知應會內容。
執業範圍有規定
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還專門增加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基本法內容,並在每一部分後面附上法律法規目錄,部分包含司法解釋。
今日的考試是考試卷一,上午九點至十二點,考試時間一百八十分鐘。試卷二: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二點至五點,考試時間一百八十分鐘。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
今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的執業考試實行統一評卷。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確定。司法部今年九月三十日前公佈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成績通知單。
通過考試獲證後,港澳律師可受聘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城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或者大灣區內地九城市的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也可成為大灣區內地九城市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取得內地執業資質的港澳律師不得受聘於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或者港澳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