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批示規範兩疫苗適用人群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指出特區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包含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滅活疫苗和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並明確適用人群。
行政長官依據《防疫接種制度》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作出上述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該計劃作為批示的組成部分載於附件,以取代之前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
《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指出適用人群,當中滅活疫苗適用於年滿十八歲且未滿六十歲者,以及健康狀況良好及暴露風險較高的六十歲或以上者。信使核糖核酸疫苗適用於年滿十六歲者。接種程序由衛生局在技術指引中訂定。
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