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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聯會建言澳經濟社會發展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20-11-30          流覽次數: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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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聯會建言澳經濟社會發展



法聯會日前舉辦明年度施政報告座談會

    就明年度施政報吿提意見

    法聯會建言澳經濟社會發展

    【本報消息】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日前於會址舉辦《二○二一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座談會,約十多名會員參加。中聯辦法律部副部長王恒和處長陳希文參加座談會。

    座談會由法聯會理事長黃顯輝主持,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邱庭彪、副會長李煥江、副理事長何金明等十五名會員參與。

    與會人員認為,《施政報告》回顧和總結澳門特區第五屆政府二○二○年之施政工作以及二○二一年施政重點,內容全面務實,有效回應社會各界的期望和訴求,同時為澳門未來發展制訂具前瞻性的設計藍圖,致力於維持澳門繁榮穩定和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何金明就《施政報告》有關“與粵港共同推動建立三地公共法律服務協調機制”發表意見,認為有助於粵港澳三地居民交流;同時亦就二○二一年的法案進程表示關注,尤其是金融法律及博彩法的制訂及修訂,將有助於澳門經濟長期穩定發展。

    理事蘇建峰就有關“發展人才”方面提出建議,認為人才發展是澳門開展多元經濟的必要條件,人才培養和引入都是人才發展的重點。期望政府着力加強和提升教育,加快培養特區發展所需要的本地人才,同時檢討和完善人才引進政策和機制。

    常務理事曾新智就有關“經濟適度多元化”和“育才引才”方面提出建議,認為政府應加快金融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以及研究改良人才政策,促進澳門經濟多元化發展。

    會員黃偉境就有關“澳門營商環境”方面提出建議,認為“證照一條龍”以及投資“一站式”服務意味着行政部門權限之有機整合,可實現行政資源的有效分配。同時建議澳門可參考橫琴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的做法,以便琴澳可構建兩地商業登記資訊平台。

    監事崔天立就有關“金融法律發展”及“商業法律環境”方面發表意見,認為澳門金融法律發展應以目標金融市場為方向,引導資金順流為動力。同時建議研究及參考國際上不同稅制以完善澳門稅制,助力總部(平台)經濟發展的商業環境。

    會員張宏哲就有關“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提出建議,提出宜就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制訂專屬的刑事訴訟規範,以更好滿足實際偵查和訴訟工作在程序上的特別需求,完善本澳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確保其有效實施。

    會員盧綺嵐就有關“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方面提出建議,認為應鼓勵澳門製造業升級轉型,作為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動力源,以大灣區為據點,把“澳門製造”推進全世界;此外,建議就《CEPA貨物貿易協議》作進一步推廣及宣講,以便澳門企業更好運用該協議的機制。

    理事黃景禧就有關“制度對接”及“金融法律制度”等方面發表意見,建議政府可推廣澳門與內地防疫制度對接經驗,作為澳門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制度對接的參考。提出政府可在新城A區引入創新治理體系,如網格化管理、小區聯網管理等。此外,認為金融法律制度可考慮建立金融糾紛解決機制,如金融法庭、金融仲裁或金融調解等。

    監事李湘漪就有關“公共行政改革”方面提出建議,認為應推動澳門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深度合作與發展,加快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此外,提出在行政電子化領域累積適當經驗後,當局應積極推動電子化法院的建設。

    會員何駿豪就有關“經濟適度多元”方面提出建議,認為政府可主導整合高校及國家重點實驗室,引進優質項目資源,推進產學研融合,以培養本地各類優秀科研人才。建議加快中成藥註冊管理制度及金融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

    會員梁翠雯就有關“經濟與民生”及“國家安全教育”等方面提出建議。期望政府在興建長者公寓時考慮相關配套設施,如長者便利出行措施等,並協助長者使用電子政務。建議政府各部門間建立中央資訊互通系統,開拓更多電子化一站式服務,降低行政成本。此外,建議政府有必要加強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以及就《國家安全法》制訂專門訴訟程序及偵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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