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莊荷涉用逝者醫券待判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審理一宗用“死人”醫療券案,涉案女被告選擇緘默。案件押後宣判。
女被告姓陳,約四十歲,莊荷,涉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
案情顯示,衛生局接獲投訴指,有人使用陳某已去世家人的醫療券。經調查發現,陳某使用位於關閘入境大堂的自助機,列印已去世家人的六百元醫療券,並分多次在某一家醫療機構使用。衛生局在詢問相關醫生時,對方稱有依照指示要求醫療券要跟本人簽名,以及出示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