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刑偵員被停職
【本報消息】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鐘長鳴”欄目公佈,休班期間醉駕撞向路邊電單車的司警刑事偵查員,司警局已完成有關紀律程序,該名刑偵員被處以停職處分。
今年七月十八日凌晨,司法警察局一名刑事偵查員駕駛私家車在卑第巷與風順堂街交界撞毀路邊鐵欄,再撞向停泊路邊的一列電單車。事後該名刑事偵查員接受酒精呼氣測試,被驗出酒精含量超標,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一點二八克,違反《道路交通法》第九十條“醉酒駕駛”的有關規定,案件於同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今年七月十八日作出判決,判處該名刑事偵查員三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徒刑一年(條件是向扶康會捐款八千元),禁止駕駛一年。司警局重申一直要求轄下工作人員必須知法守法,嚴以律己,對有關事件定必嚴肅處理,對違紀違規人員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