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隊增補報酬周四生效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一九八/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第五六/八三/M號法令《政府住宅單位轉移予其承租人章程》中,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為七萬八千九百澳門元,自本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第二○一/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每月收取的增補性報酬,自本年十月一日起生效。按照該批示,司法警察局刑事偵查員職程人員、海關關員職程人員、獄警隊伍職程人員、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本身編制的人員如被要求實際提供每周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有權每月收取薪俸點一百點的增補性報酬。
第一/二○二○號檢察長批示,關於第二/二○二○號法律《電子政務》的規定適用於檢察長辦公室的行政活動,自公佈後生效。(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