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法院拓港澳人司法參與
【本報記者廣州九日電】廣東省高級法院公佈,廣州南沙自貿區法院創新審判機制,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措施包括創新港澳人士司法參與渠道,在全國率先聘任港澳陪審員、港澳特邀調解員和特邀調解組織、港澳專家諮詢委員。截至今年七月底為止,港澳陪審員參與南沙法院審案八十件。
涉港澳台案增廿倍
近年來廣東自貿區南沙片區法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持法治先行、開放包容、平等保護、審慎謙抑的理念,深化與港澳司法交流合作、跨境糾紛解決和規則銜接互認,為建設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灣區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
從去年一月一日起,廣州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實行集中管轄,截至今年七月底,南沙法院共審結一千三百多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受理案件數超管轄前三年總數的二十倍。
南沙法院審理的案件涉外類型涉及商事合同、金融類、公司股權、房產類、知識產權等各領域,商事案件佔比接近四成。
南沙法院受理的涉港澳案件佔受理案件總數百分之六十五點一,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案件數同比增長接近五十倍。
南沙法院還拓寬域外法查明渠道。逐漸形成法官自主找法、諮詢法律專家和借助第三方服務平台等途徑,拓寬域外法查明渠道,為當事人選擇準據法解決跨境商事糾紛提供幫助。
深化涉港澳審判機制創新,一是率先證據開示、屬實申述、委託送達、律師調查令、交叉詢問等五項訴訟規則對接探索。
制訂域外送達指引
二是推進區域司法合作,創新域外送達方式。制訂自貿區審判《域外送達操作手冊》,綜合採用微信、微博、短信、司法委託送達平台、電子識別認證系統等手段,提高送達效率。
三是拓展粵港澳司法交流合作渠道。邀請粵港澳法官、律師等開展大灣區比較模擬庭審,打造三地司法制度比較研究品牌。
四是跨境糾紛多元化解,打造自貿區共享協調機制。南沙法院與廣東的前海法院、橫琴法院建立合作機制,共享港澳特邀調解員、專家諮詢委員,推動跨境商事糾紛的多元化解;推行跨域立案、跨域庭審,推動訴訟事項跨區域遠程辦理。
聘十六港澳調解員
南沙法院創新多元調解機制。設立自貿區商事調解中心,聘任十九家特邀調解組織、八十六名特邀調解員(四家港澳特邀組織、十六名港澳特邀調解員),借助ODR線上調解平台拓寬在線調解渠道,截至今年七月,共化解七百多件各類商事糾紛。
南沙法院還與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簽署了合作協議,創新“國內+外籍、港澳調解員”的雙調解模式,從而建立起涉外涉港澳商事案件專業的調解前置機制。
南沙法院還升級訴訟服務。中英文網站提供雙語和繁簡雙體訴訟指引,打造多語接待窗口,線上委託授權見證,涉港澳案件以港澳熟悉的語言文字庭審、繁簡體中文裁判文書一併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