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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澳校友會論港國安法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20-8-9          流覽次數: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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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澳校友會論港國安法



“學習香港國安法”座談會

    北大澳校友會論港國安法

    【本報消息】北京大學法學院澳門校友會近日舉辦“學習香港國安法”座談會。澳門中聯辦法律部副部長王恆、副處長高真出席。座談會由校友會理事長方泉主持。

    王恆指出,香港國安法的出台是我國踐行“一國兩制”的大事件,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她表示,北大法學院澳門校友會成立以來開展卓有成效的活動,希望該會的會員發揮專業所長,在學習香港國安法的同時,思考如何完善澳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建設,希望大家為澳門特區法制建設貢獻力量。中聯辦法律部也將一如既往支持北大法學院澳門校友會的工作。

    該會會長蔣朝陽指出,香港國安法體現了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總要求,是“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底線的進一步法律化,填補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防控國家安全風險的制度漏洞,完善了“一國兩制”制度體系。

    他同時強調,香港國安法第二條關於特別行政區法律地位的條款是基本法“根本性條款”的規定,為特區居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行使設置了明確的界限,保障了“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和特區治理效能的充分發揮。

    翟小波從法教義學角度討論了香港國安法第五十五條與基本法第十八條第四款的關係和相關的法律適用問題。他指出,這兩條都試圖把中央的執法權引入香港的法體系。國安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駐港國安公署對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的管轄權;相對於基本法第十八條第四款規定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及中央政府的戰爭權和緊急狀態權,國安法第五十五條允許中央執法權的提前介入和干預,這種提前介入,旨在或有助於避免或延緩動用基本法第十八條第四款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彭運朋、金哲楠亦分別發表了看法。彭運朋認為,應利用好香港國安法帶來的安定局面,在更廣闊的空間把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做得更好,尤其是推動大灣區建設,為國家安全提供更堅實的基礎。

    金哲楠認為,香港國安法的通過是中央行使全面管治權的體現,該法的具體規定也體現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希望香港同胞珍惜國家這份寬容和克制,希望香港繁榮穩定。

    北大法學院澳門校友會於座談會前,召開了二○二○年度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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