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安全情況下切線致後方司機三成傷殘
的姐過失傷人罪成判囚緩刑
【本報消息】的士女司機疑沒有留意後方來車便切線,導致一名駕駛者達到百分之三十傷殘。被吿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否認指控,但合議庭裁定被告一項過失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成,判囚兩年,緩刑三年。禁止駕駛一年半。賠償受害人約三百六十萬元。
被告姓吳,約四十歲,涉一項過失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
唔認罪停牌不緩刑
法官宣判時指出,雖然被吿否認指控,但案發路段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清楚顯示事件的經過。吳某在轉換車道時沒有留意後方來車,並非在一個安全的情況下切線,裁定其一項過失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成。
法官稱,吳某沒有遵守謹慎駕駛義務,犯罪故意程度高,行為危險和嚴重,導致受害人的身體百分之三十傷殘。判其兩年徒刑,緩刑三年。禁止駕駛一年六個月。雖然其是職業司機,停牌可能會影響生計,但其否認指控犯案情節嚴重,裁定禁止駕駛不予緩刑。
民事方面,財產損害賠償一百多萬元,非財產損害賠償一百多萬元,兩者合共賠償三百多萬元,由保險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