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委盼做好規劃增建公屋
【本報消息】立法會全體會議近日細則性通過“經屋法”修訂案,對多項內容作出調整。公屋委梁倩文認為有關方面設置限制,不利青年人實現向上流動。
梁倩文稱,以年齡或身份等單一條件去判定申請人是否有住屋需求,如此“一刀切”做法與青年期望存有很大落差。對於修改法案中提出經屋日後倘需轉售,只能原價賣回房屋局,此舉是將經屋這一層置業階梯進一步向社屋靠攏,令經屋失去基本保值功能,無法與經濟發展同步,亦使經屋市場缺乏流轉誘因。
置業是重要的人生抉擇,在新法規定下,即使日後經屋業主因結婚生子而出現家庭結構改變,但由於以原價轉售條件不理想,亦難透過“樓換樓”改善居住環境,不利青年人實現向上流動。
房屋政策癥結在於長期供應量不足,綜觀政府陸續收回閒置土地,擁有新填海區的土地資源,期望根據未來住屋的需求作詳細規劃,實現持續公屋供應。
公屋委陳家良分析指,新修訂的“經屋法”亮點體現於五大方面,與舊法相比,新法有較大幅度的修訂,很大程度上有所進步,但有些地方也需持續關注。
訂價需彈性空間
他認同經屋售價按成本價計算,有關訂價機制相對透明及客觀,能平衡供需兩端的付出及權益,合理性也較符合長遠發展。但同時關注到,因計價方式調整會否對居民構成額外的經濟負擔,冀政府能綜合考慮各種社會因素,在訂定價格時,要有一定的彈性空間。
建合理置業階梯
總結而言,經屋供應量過少始終是關鍵,促請政府及早做好長遠的公屋總體規劃,增加公屋供應量,有序做好夾心階層房屋的研究和長者公寓的規劃工作,積極構建合理的置業階梯,解決居民住屋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