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駕罪成罰款停牌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涉嫌醉酒駕駛及撞車後不顧而去,上月底被治安警截獲拘捕。法院裁定,醉駕罪成,判處徒刑,准以罰金代刑,須停牌。至於“逃避責任”罪待審。
另涉撞車逃責待判
上月三十一日晚上,治安警接報指友誼大橋發生兩輛私家車相撞意外,但報案者當時身處宋玉生博士圓形地,遂派員到場了解。
警員到場後,報案者報稱早前駕駛私家車沿友誼大橋左線往氹仔方向行駛。期間,一輛私家車突然從右方高速駛至,並撞及其右邊車身,當時欲落車處理,對方車輛突然駛離現場,立即駕車尾隨,最終在宋玉生博士圓形地將該車截停,再報警求助。調查期間,警員發現涉案四十餘歲本地男司機滿身酒氣。經檢測,證實有人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二點六克,涉嫌醉駕。
警員拘捕上述涉案男子,並落案控以“醉駕”和“逃避責任”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法院裁定,醉駕罪成,判處六十日徒刑,以一萬八千澳門元罰金代刑,禁止駕駛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