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實資料申社屋被捕
【本報消息】治安警早前接獲房屋局轉介,指有人在申請社屋時疑提供不實資料。經調查,警員日前拘捕一名涉案年逾六旬本地男子。
資料顯示,涉案申請人的總資產淨值超出法定上限金額,與他所申報的資料不符。
經查問,涉案六十餘歲本地男子供認為取得輪候社會房屋資格,故提交不實資料,治安警落案控以“偽造文件”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呼籲,有意申請社會房屋人士,切勿為符合有關當局之審批條件,而作出任何不實的資料申報,即使事後自願放棄有關社會房屋之申請,仍會觸犯《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偽造文件”罪,若罪成,最高可科處三年徒刑或科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