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外賣店非法排污
市諮委:衛生督導減食安事故
多名市諮委關注食安問題,建議效法建築地盤設置“建築安全督導員”規定,要求全澳食肆必須設有“食品衛生督導員”。至於外賣店非法排污問題,建議全面檢視及更新《公共地方總規章》。
住戶物管互相監察
委員趙蘭瑛指出,今年澳門已發生多次食品安全及衛生事件,當中有涉及人數衆多個案,為提升食品安全與衛生質素,建議設定時間要求,效法建築地盤設置“建築安全督導員”規定,要求全澳食肆必須設有“食品衛生督導員”,以減少食安事故。
委員羅錦焜表示,日前有氹仔外僱宿舍住宅單位,疑改為非法食品加工工場,在廁所及廚房屠宰鮮魚,部分製成魚肉,提供氹仔區燒烤店及多家食店,現場環境衛生惡劣,廁所廚房見有蟑螂出沒。建議向住宅居民、大廈管理處管理員工多加宣傳,或派發宣傳海報,提供投訴渠道熱線,互相監察。
修訂規章罰則條款
委員黃淑筠稱,目前外賣店所產生的油污垃圾等均屬《公共地方總規章》及《違法行為清單》所規範,油煙等由環保局管轄。建議全面檢視及更新《公共地方總規章》,尤其非法棄置大件垃圾、非法排污等罰則及條款。跨部門對各類業者作相關教育推廣,亦可研究就外賣店經營條件發出的許可及營業期間的衛生監管,使用行政措施去規範,減低因為經營對環境產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