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慶會:宣揚法治維護國安
【本報消息】公務員團體慶祝特區成立周年活動籌委會(公慶會)日前舉辦《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座談會,出席座談會的特區三十個公務員團體的五十多名代表一致表示,全力支持和堅決擁護中央為香港特區國家安全立法。
座談會上,公務華員職工會會長李華苞介紹了港區國安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內容,議員邱庭彪、市政署諮詢委員會委員李煥江分別主題發言。
邱庭彪認為,香港國安法的頒佈實施,對於香港“一國兩制”事業的意義深遠,凸顯三個積極意義:一,精準打擊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扭轉香港特區的亂局,產生“一法安香江”的效果。二,完善了“一國兩制”原則中“一國”原則的底線,訂明了一些嚴重跨越“一國兩制”底線,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犯罪行為。
此外,由於獲全國人大授權依照香港基本法的“廿三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這部法律很大程度上填補了這個缺口。三,該法是自香港特區成立以來,全國人大、全國人大常委首次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為香港專門制訂法律,並且成功實現了中央治港權與香港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結合,具有非常好的示範效果。
開考加憲法內容
李煥江認為,港區國安法符合法治原則和“一國兩制”,在國家安全和公民教育推廣方面,港澳特區應加強國家安全觀宣傳教育活動,以及將總體國家安全觀教育倡導納入教育培訓。
對於特區公務員,現時入職開考欠考核憲法內容,故應完善開考制度加入憲法的內容,以及入職後亦可增加憲法和國家安全培訓,並透過在職培訓加強憲法、基本法、國家安全和涉澳國策的了解等。
主講嘉賓還從法律專業角度就港區國安法與人權保障的關係、與現行刑事司法管轄權的銜接、執行和解釋機制等公務員普遍關心的問題,深入淺出闡釋和說明。
會上,公務員團體代表在發言中認為,“港區國安法”及時堵塞了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充分顯示了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順利實施的堅定決心,起到了“一法定香江”的效果,對澳門繼續完善國家安全制度和執法機制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
澳門公務員團體負責人和公務員要深思香港“反修例”風波背後隱藏的根源和危害,樹立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感,自覺做好“港區國安法”的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