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鹹片 道德超底線
散播罪難饒 最高囚八年
【本報消息】司警一連兩日公佈散播未成年人色情影像的案件,引起社會關注。司警指相關行為可被判一至七年徒刑,若涉及營利,散播者甚至面臨二至八年監禁,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利誘錄製銷售違法
散播未成年人色情影像,觸犯《刑法典》第一百七十-A條——與未成年人有關之色情物品罪,根據法例規定,故意引誘或利用未成年人參與色情表演或錄製色情物品,又或故意以任何名義或任何方式(例如透過文字出版物或視聽媒體),生產、發售、銷售、進口、出口或散播(例如在互聯網或社交網站上針對不特定對象發佈),以及為該等目的而取得或持有有關色情物品,處一年至五年徒刑;如作出有關行為是作為生活方式或意圖營利,則加重至兩年至八年徒刑。另外,故意以任何名義或任何方式,傳送(例如朋友之間透過社交通訊軟件微信發送)、展示或讓與,以及為該等目的而取得或持有有關色情物品,處最高三年徒刑;如作出有關行為是作為生活方式或意圖營利,則加重至一至五年徒刑。
世界公認保護兒童
鑑於連續發生同類案件,司警發言人蘇兆強指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是世界各國公認的行為,各國對散播未成年人色情影像高度關注,澳門政府及警方亦不例外。呼籲市民不要輕易散播、下載、分享相關資訊,更不應藉此圖利,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