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諮委:修“公地規章”利治亂象
【本報消息】政府透露將研究並修訂沿用多年的《公共地方總規章》,加大處罰力度,起更大阻嚇作用。市政署市諮委陳溥森、張嘉敏表示認同及支持,認為能適應社會長遠發展,有利逐步扭轉存在多時的非法排污和亂拋廢舊家具等社區亂象。
罰則缺阻嚇力
陳溥森指出,《公共地方總規章》頒佈實施已十六年,在這時間跨度內,時移世易,社會發生巨大變化。關注到部分條文明顯與時勢脫節,難適應現實需要,不僅最高懲罰缺乏阻嚇性,從某方面來說,還助長以上違規行為。
他舉例稱,私人清理油井渠道、或僱用車輛傾倒垃圾,所花費用絕對超過六百元;相比而言,政府處罰,個人反而乾手淨腳,吃了少虧卻佔大便宜,故應修例堵塞相關漏洞。宏觀而言,當局應調配好人手,利用各種視像監控系統,加強社區巡查、抽查和監管,對違規者及時予以懲罰。同時廣泛開展公民環保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於社區內持續倡導優良生活習慣,實現源頭減廢理想願景。
完善違法清單
張嘉敏指出,《規章》內將相關行政違法行為分為一般、嚴重及非常嚴重的程度,社區中常見的公共地方問題如冷氣機滴水、隨地吐痰和高空擲物等,基本屬於一般違法行為,罰款三百或六百元,阻嚇性偏低,未來有必要深度檢討並調升罰款金額,提升執法能力,方能有效杜絕違法行為。
她又指,隨着社會及經濟發展,早於二○○五年訂定的相關《違法行為清單》所包含的內容,或已不能完全涵蓋現有公共地方問題。建議相關部門充分汲取社會意見,包括整理過往市政在線及社區座談會中收集到的相關意見,為完善《規章》及《清單》加入更多視角,優化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