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往返珠澳毋須隔離人士送貨
“水貨店”改裝咳藥水偷運珠海
【本報消息】繼上月中司警破獲有人租用關閘一帶地舖存放含“可待因”咳藥水,並聘用能往返珠澳毋須隔離人士當“水客”偷運內地。日前司警再發現有“水貨店”透過走水貨形式,將至少九箱咳藥水偷運至珠海。行動中,警方拘捕一男一女,搜出十六支、每支一百二十毫升的咳藥水,扣押懷疑毒資二萬五千元。
警拘捕一男一女
行動中拘捕兩名本澳居民,分別姓王,女性,三十八歲,本澳居民,為水貨店負責人;姓卓,六十一,男性,為水貨店職員。
案情指,珠澳警方透過情報交流,較早前在內地拘留兩名男子,並在他們身上搜出含“可待因”的違禁藥物咳藥水,兩人供稱咳藥水是協助本澳一名女子偷運至內地,在北區一水貨店購得。
司警緝毒處隨即與海關聯合偵查,海關監視目標店舖,成功截獲四名男女,包括上述兩名嫌犯及兩名證人。期間,關員在店舖內搜獲一箱共十六支含“可待因”的特效咳藥水,每支一百二十毫升,扣押懷疑毒資二萬五千元。將有關人士轉交司警局跟進。
水客每箱獲卅元
經調查,王某承認早前一名男子將十箱果汁盒的包裝貨物交到店舖,並表示希望以走水貨形式,將貨物帶到內地指定交收點,每箱貨品水客可獲三十元,店舖則可獲六十元報酬。有關店舖已至少將九箱貨物由水貨客帶返內地,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報酬。水貨店負責人王某及負責協助安排水貨客帶貨的卓某均表示對咳藥水全不知情。六月三十日,警方以涉嫌觸犯販賣麻醉藥及精神科藥物罪行,將兩人送交檢察院偵辦。
疑集團操縱待查
警半個月破兩宗同類案件,上月十二日晚上,司警於關閘某地舖拘捕一名本澳女子,其承認受托一名不知名男子,按要求在關閘附近租賃地舖存放含“可待因”咳藥水,並協助物色持珠海居住證的人士充當“水客”,將咳藥水偷運往內地。警方正調查兩案背景是否有集團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