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珊任文局副局長
呂劍英任旅院副院長
【本報消息】政府公報刋出社文司長最新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張麗珊為文化局副局長,任期昨起生效,為期一年。原副局長陳繼春留任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另一名副局長為梁惠敏。
張麗珊於二○○二年八月進入公職,長期於身份證明局工作,先後於各部門擔任處長,今年五月起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
同時,社文司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呂劍英為澳門旅遊學院副院長,任期昨起生效,為期兩年。自二○一八年九月至今,呂劍英於澳門旅遊學院兼任酒店管理、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課程主任。
另外,社文司司長亦委任鍾玉文為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替代原成員馬寶明,直至被替代者任期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