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卡首月交易額逾十二點四億元
超市抬價僅勸喻須修法補漏
【本報消息】中區社諮會昨舉行平常會議,經濟局、消委會及市政署代表向委員介紹電子消費卡使用情況。政府代表稱,電子消費卡推行首月總交易額十二點四億元。截至五月底,九成本澳居民已領卡,報失消費卡有九百多人,當中過半數已尋獲。對於個別超市抬價的問題,當局稱目前只能勸喻,未來消保法修訂後,會研究是否需要處分。
人均使剩八百四
會議昨日下午三時在沙梨頭街市市政綜合大樓九樓禮堂舉行,社諮會召集人戴祖義,副召集人徐達明、張淑玲及陳曉平主持,經濟局牌照及稽查廳長鄺信昌、工商業稽查處長嚴飛、經濟分析處代處長陳祖榮,消委會執委會主席黃翰寧及市政署衛生監督廳長田紀洋、小販事務處長甘志威等出席作介紹。
會後,徐達明引述經濟局代表稱,電子消費卡推行首月總交易額十二點四億元,累計一千二百五十萬筆交易,人均消費二千一百五十八元。至五月底,九成本澳居民已領卡,報失消費卡有九百三十九人,當中約五百張已尋獲;另有約七百張因晶片損壞而需換卡,二百○八人曾因重覆扣款需到澳門通辦理退款。
修消保法後硏罰
市政署稱,目前本澳約五成街市攤檔及六成小販已安裝電子消費卡機具,有小販反映安裝後方便做生意,營業額微增。至於個別超市疑抬價的問題,消委會稱,現時沒有法律支撐政府就此處分商戶,只能勸喻,但未來消保法修訂後,將設有價格形成機制,若發現商品價格變動較大,會研究是否需要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