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兩店一獲還貨品願撤訴
兩外籍人士盜竊罪成准緩刑
【本報消息】兩名外籍人士涉在路氹某娛樂場購物中心店舖內,盜竊香水、護膚品等。兩名被告缺席初級法院庭審,二人供詞承認部分指控,有店舖代表願意撤訴。合議庭裁定,二人兩項盜竊罪成,各判囚九個月,准予緩刑。
第一名被告姓Badamtsetseg,第二名被告姓Batzam,外籍人士,涉兩項盜竊罪。
案中涉兩家商店,其中一家的代表於庭審中指出,當兩名被告來店舖時,看到他們神情閃縮,奇奇怪怪,已有職員專門接待。二人先後取走公司的香水、護膚品後,轉身前往另一家店舖。相關物品總值一千四百元,已全數歸還店舖,故打算不再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法官於宣判時指出,兩名被告在第一家店舖盜竊時,相互合作,合謀取得不屬於自己的財物。在第一被告取得相關物品後,放入第二被告的袋中。至於二人在第二家店舖作案時,被相關店舖的職員發現,相關行為則屬於盜竊未遂的狀態。量刑方面,二人兩項盜竊罪成,其中一項既遂判七個月,一項未遂判五個月,兩罪競合判九個月,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