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口岸澳區適用法案通過
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一般性通過《訂定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引介時表示,為實現澳門特區與珠海市之間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為兩地之間的交通運輸、人員往來和經貿活動提供便利,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為了貫徹落實“決定”的內容,有需要透過本地立法,將特區的法律在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特區政府經參照第三/二○一三號法律《訂定在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的內容,草擬了《訂定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
按照法案的建議,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是指按照國務院分階段確定的坐標及面積,由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的地籍圖所劃定的範圍。為適用特區法律,法案建議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視同位於澳門特區以內的地域。
清晰法律行為範圍
為清晰法律上的行為的效力範圍,法案規定具法律效力的公法或私法上的所有行為及合同在澳門特區的適用範圍視為包括橫琴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不論該等行為及合同是在有關區域啟用日之前或之後作出。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新增了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因此,法案建議修改第三/二○一三號法律第二條規定,明確有關通道橋為進出澳門大學新校區的合法通道。
由於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的各個區域將分階段啟用,因此,法案建議由行政長官公告公佈各個區域的啟用日期。
議員關注新口岸“一地兩檢”的流程及操作辦法,以及執法問題。張永春稱,未來橫琴新口岸的通關方式與現時港珠澳大橋口岸均是“合作查驗,一次放行”,已非首次採用。至於執法權劃分方面,亦不必擔憂,因為執法區劃分清晰,不存在模糊情況。
另外,蓮花口岸遷至橫琴新口岸後原址的利用問題,張永春稱,有關土地正進行規劃,將會好好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