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體諒避免不必要爭議
勞局籲勞資溝通締和諧關係
【本報消息】勞工局代局長吳惠嫻回覆議員李振宇完善《勞動關係法》合理缺勤通知的規定及加強宣傳事宜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和諧勞資關係是健康經營的基礎,良好溝通須依賴勞資雙方互相體諒。故此,倘僱員因病或其他原因缺勤,甚或缺勤的日數超過法定範圍,均應盡早通知僱主及提出申請。同樣地,僱主應通知僱員或與僱員溝通協商是否批准缺勤以及倘有的工作問題。
勞動法例宣導方面,吳惠嫻指出,局方持續通過各種途徑如電視、電台及社交網絡平台廣告等,以及多語種的方式宣導法律,讓居民能隨時隨地獲取勞動法律及資訊。亦透過製作宣傳短片、海報及圖文包等,以簡明易懂的表達方式向居民推廣勞動法律,務求使勞資雙方知法守法,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爭議,促進勞資關係和諧。
對於提升宣傳吸引力及普法效果,目前勞工局除利用多媒體及各種宣傳品宣傳外,亦持續舉辦法律講解會,包括與社團及政府部門合作,為不同行業及對象舉辦專場講解會。講解會內容除介紹法律規定外,亦加入分享常見案例、主題短片及結合答問環節等互動方式,針對地向居民講解勞動法律。去年一至十月,局方舉辦各類講解會共一百一十二場,約一萬一千四百二十人次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