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大公帑缺法律規範或濫用
兩議員促審計公共資本企業
【本報消息】公共資本企業的成立和運作涉及龐大公帑,但監督及透明度不足,一直為社會所詬病。
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昨日舉行記招,指已致函審計署,要求其對政府全資和控股的公共資本企業(下稱公共企業)進行專項審計或衡工量值式審計,深入審查相關企業的運作情況和效益,確保公帑善用。
記者會昨日上午十一時在工聯司打口議員辦舉行,由李靜儀、梁孫旭主持。近年,本澳成立的公共企業越來越多,截至二○一八年底共有十三間、總投資額約九十三億元。
一年內增十間
政府日前披露,公共企業已增加至廿三間,即短短一年間增加了十間。梁孫旭引述“二○二○財政年度預算建議補充資料”,指二○一九年及二○二○年兩年超過五千萬元的公共企業投資項目的預算金額,已超過五十一億元。
他們批評,公共企業涉及龐大公帑,但一直缺乏專門的規範法律、嚴謹的監督制度及披露財務狀況的要求,使外界根本無法得知該些企業是否符合經濟社會效益和達到預期目標,透明度不足易令人質疑當中會否出現不規則或濫用公帑情況。而且亦難以確保公共企業在人事聘用、採購、資本投資等是否符合審慎理財、公平公正等原則,公共利益無法得到妥善保障。
增運作透明度
新一屆政府已成立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計劃下月實施公共企業公佈資料的指引。李靜儀、梁孫旭表示,辦公室除加強資料透明的指引外,還應就其他公共企業運作出台指引,包括成立子公司、採購程序、財務管理、資本投資和利潤留成及人事聘用等。
此外,還應要求所有公共企業編制年度報告,以加強運作透明度、制度化和嚴謹性。
按照審計署職能,年度經費全由公帑支付或每年過半數收入來自政府者,均可列為審計對象。李靜儀、梁孫旭表示,已致函審計署,要求其審計政府全資和控股的公共企業,深入審查企業的運作及效益,加強透明度,防範不規則行為發生,亦可作為日後公產監督辦分析和研究的基礎。
評估經營效益
至於政府股權低於五成的公共企業,雖未必可直接監督,但政府亦應評估企業的經營狀況是否符合預期效益。一旦未能達預期目標,可透過監督辦分析及考慮採取措施,避免資產流失。
他們並提到,目前公產監督辦不具備法定公權力,對公共企業進行實質監督。故關鍵仍在於必須盡快完善和制訂監督法律,確保善用公帑,保障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