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兒子被一小童抓傷上門講數
躁漢打死老翁囚六年
【本報消息】一名任職地產經紀的躁父,疑不滿其五歲兒子在休憩區踩到一名九歲小童後被抓傷,上門找小童的外公“講數”,惟“火遮眼”揮拳擊中對方頭部,導致其倒地暈厥後死亡。男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否認指控。合議庭裁定,被告一項傷人致死,改判為加重傷人罪成,判囚六年,合共賠償死者家屬二百三十七萬九千元。
稱上門只為理論
被告顧X華,三十七歲,本澳居民,地產經紀;涉傷人致死(加重情節),根據法例,一旦罪成可被判五至十五年徒刑,另再加刑三分一。其現已囚路環監獄,須由獄警押解出庭受審。男死者七十四歲,本澳居民。
法官於宣判時指出,根據法醫解剖報告,當中死者被顧X華襲擊一至二下後,由於失去平衡倒地,撞到地下的香爐,導致腦骨折和顱內出血等死亡,不能視顧X華為有殺對方的故意。
顧X華於庭審中否認殺人,辯稱只打算用右手抓死者衣領,一不小心就打到其左眼和臉部。
法官指出,顧X華到死者家中,是找傷害其兒子的家長理論,並非上門無理取鬧,認為不屬於微不足道的犯案的加重情節。然而,家長應作為子女的榜樣,出手傷害對方的行為應予譴責。
有人打人後逃離
案情指出,今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時許,顧某陪同五歲兒子到下環街市二樓休憩區耍樂,期間兒子與在場一名無家長陪同的九歲男童發生碰撞,五歲兒子隨即踩對方一腳,九歲男童即“還拖”抓傷他。
顧某得悉後護子心切,上前要求見九歲童的父母,但致電聯絡不上,於是先帶兒子回家,再帶同九歲童到位於打鐵斜巷的住所,在門外與其外公理論,並要求賠償兒子被抓傷的損失,但遭對方拒絕及要求報警。此時顧某突然發難,當着九歲童面前一拳打向其外公頭部,令他隨即暈倒地上。
有人知道闖下大禍,立即逃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