晤職介團體及外僱請願人士
三常會會議聽職介法意見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二時半舉行會議,分別與“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相關的外僱請願人士及“澳門外勞職業中介協會”代表會面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雙方均向立法會反映他們的憂慮及建議,委員會會把相關意見製作意見書向政府反映。
職介費收取存異議
閉門會議逾兩個半小時,黃顯輝會後向傳媒總結時表示,相關外僱請願人士反映他們對法案的憂慮,包括法案建議收取職介費總額定為不可超過首月基本報酬的百分之五十、中間人留置外僱旅遊證件作擔保、法案對違規職介所的罰款額較低等,提出希望刪除收取職介費的建議等。
黃顯輝又引述“澳門外勞職業中介協會”代表於會上反映苦況,認為法案建議禁止職介所向在澳逗留的遊客提供職介服務的做法不公平,並指出現有法令以至此法案對職介所的處罰過嚴等;對於法案建議職介費總額定為不可超過首月基本報酬的百分之五十,相關團體沒有評論,但他們認為職介所應可收取法律容許的其他服務費,尤其建議外籍家傭只能透過職介所聘請等。
籲勿扣留旅遊證件
對於有中間人留置外僱旅遊證件,擔心秋後算帳而沒有報警一說,“澳門外勞職業中介協會”代表歐陽廣球會後受訪時,呼籲及提醒業界不應扣留傭工的旅遊證件,因屬違法行為。
他又稱,外僱尤其外籍家傭到澳涉及機票、簽證、體檢及保險等費用,香港輸入外僱是由僱主支付相關費用,但由於現時允許以旅遊證件來澳搵工,職介所難以向僱主收取費用,但由於這些都屬墊支費用,希望正視相關費用到底是向僱主還是僱員收取。
外僱代表冀再會面
外僱請願人士代表Erilk會後受訪時表示,由於言語問題,會上花大量時間翻譯,且立法會翻譯人員早走,導致會面提早結束,未能完全反映訴求,希望與立法會再會面反映訴求。
對此,黃顯輝澄清,早已反映該名英文翻譯人員因半年前的工作安排而需要於三時半離開,曾建議相關人士於上午開會不果,強調委員會是樂意聽取相關人士的意見,至於是否再會面,則要聽取請願人士的想法。議員高天賜則批評立法會為何無後備方案解決翻譯問題,認為委員會“求求其其應酬”相關人士,直斥做法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