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萬二個 九成獲免租
百八社屋富戶退場
【本報消息】本澳有一萬四千二百六十九個社屋單位。截至上月底,本澳社屋租戶有一萬二千○九十四戶;今年首十一個月,有一百八十個超收入租戶已退回租賃單位;去年同期則有八十三個。
非永久居住十六宗
房屋局網站上載社屋管理事務統計資料,更新至上月底,涉嫌沒有按合同規定執行管理工作而開展處罰有七十九宗,其中有十一宗是今年前立案;已作處罰有七十四宗,警告信 / 科處罰款(租戶)有二十宗,跟進處罰程序(管理公司)有三宗。
涉嫌不以社屋為永久居住或讓非合同人士居住的總計有十六宗,當中已自願退回社屋單位有五宗,需開展法律程序收回社屋單位則有十一宗。
在一萬二千○九十四個租戶中,獲每月豁免繳付租金上限二千元的社屋租戶有一萬一千○八十八戶,未超收入上限一倍有九百六十八戶,超收入上限一倍有三十戶,按第 1 / 91 / M 號法令計租戶有八戶。
社屋萬四單位微增
社屋租戶家團結構方面,一至二人家團有七千六百六十戶,三至四人家團有三千七百六十六戶,五至六人家團有六百二十七戶,七人或以上有四十一戶。有一百六十二個一人家團於一三年或之前因一房供應單位不足,同意合租一個兩房廳單位。
根據房屋局網站截至上月二十九日資料顯示,社屋現有單位的數字輕微增加,總數有一萬四千二百六十九個,房屋局備註指,社屋現有單位是根據第二五/二○○九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第二條(一)項“社會房屋——屬行政當局財產的房屋,包括六月二十二日第四十一/八十七/M號法令第一條所指的房屋,尤其是讓經濟狀況薄弱且居住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家團租賃”。
在建單位二千八百
但可使用單位的數字卻得六百個,當中一房廳為二百一十五個,兩房廳為二百八十六個,三房或四房廳為九十九個,房屋局備註指可使用單位當中不包括十個屬已分配待簽署合同單位。
維修單位則有一千三百八十個,當中一房廳有五百○七個,兩房廳有七百四十三個,三房或四房廳有一百三十個。在建中的單位數字仍是二千八百六十八個,包括台山中街、望廈社屋第二期及發電廠原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