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房局揭發戶口逾百七萬現金
八旬夫婦騙社屋資助受罰
【本報消息】一對八旬夫婦成功申請社會房屋後,遭房屋局發現戶口超過一百萬現金。初級法院合議庭經審議後,裁定二人偽造文件罪成,各判五千四百元罰金,如不支付,則以六十日徒刑論處。
填資產二萬獲輪候
第一被告張X,八十五歲,無業;第二被告李X仙,八十歲,無業。
案情顯示,二○一三年和二○一五年時,根據法律規定,申請租賃社會房屋的二人家團的總資產淨值上限,分別為二十六萬三千七百四十元及三十一萬二千四百元。二○一三年六月六日,張X和李X仙二人組成家團向房屋局申請租賃社會房屋,並提交了一份“社會房屋申請表”,當中顯示二人的總資產為二萬元。其後,二人所組成的家團獲房屋局接納為租賃社會房屋輪候家團。
百七萬縮至三十萬
一五年三月中旬,房屋局告知二人申請租賃社會房屋的排序已獲甄選,並要再提交“確認家團成員資料、收入及資產淨值聲明書”。同月三十日,張X和李X仙在遞交相關文件時,填上二人的總資產淨值為一萬四千七百○九元。
其後,張X和李X仙成功向房屋局租用位於路環和諧廣場石排社屋。期間,經房屋局審查,發現二人於二○一三年六月五日,在本澳各銀行帳戶結餘合共折合一百七十七萬三千三百四十五元。同時,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二人在本澳各銀行帳戶結餘合共折合三十萬○八百四十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