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氣機縫隙吹足寒風八句鐘
緬傭廁所誕女棄窗外囚兩年半
【本報消息】二十七歲緬甸女傭去年底於家中廁所誕下女嬰後,將女嬰棄置窗外冷氣機縫隙八小時。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時辯稱,以為女嬰出生時已無生命跡象,現時願承擔母親責任。合議庭裁定被告一項加重棄置或遺棄罪成,判囚兩年六個月。
辯稱已無生命跡象
女被告姓LALAWN,緬甸人,二十七歲,被控加重殺人及棄置或遺棄罪。
案情顯示,去年十二月十三日晚上八時,女傭與僱主夫婦在家中用膳。期間,女傭聲稱經痛前往廁所,但十分鐘後,夫婦仍未見女傭出來,擔心出事,由女戶主開門入內查看。甫開門,赫見女傭暈倒地上,不省人事,地上則有大攤血漬及血塊。因有人疑似曾生產或流產,立即報警。經醫生檢查,確定女傭曾懷孕,但未能判斷她是否故意令自己流產。
加重殺人罪不成立
至翌日凌晨四時半,女戶主返回單位欲清理廁所血漬時,聽到微弱嬰兒哭聲,推開窗戶探頭查看,發現一名仍連有胎盤的女嬰僅用一條白色毛巾包裹,棄置在一台冷氣機的縫隙。案發時天氣寒冷,氣溫只有約攝氏十度,相信女嬰在縫隙中吹寒風已八個多小時,幸無生命危險。
法官宣判時指出,女嬰身上沒有外傷,亦未見被告有攻擊女嬰的情況,裁定一項加重殺人罪不成立。至於加重棄置或遺棄罪,被告不考慮女嬰有否自理能力的情況下仍把其棄置窗外,難以讓他人發現,裁定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