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組織法七年內或增至千六人
司警局擬增保安廳國安情報處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五/二○○六號法律〈司法警察局〉》法律草案以及《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法律草案。草案建議司法警察局將新設保安廳、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處等特定附屬單位。司警局現有一千二百六十六名人員,編制人員將於未來七年內適當增至約一千六百名。
調整職權資料互聯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昨介紹稱,《修改第五/二○○六號法律〈司法警察局〉》法律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調整司法警察局的職權,明確將與資訊及網絡安全有關的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列入司法警察局的專屬職權。
二是為提升執法效率。建議司法警察局為履行職責,有權根據法律規定採用包括資料互聯在內的任何合法方式,而不僅限於現時的書面方式,查閱民事及刑事身份資料以及在行政當局、公共自治實體及被特許人的資料庫內與犯罪有關的資料。
三是建議賦予司法警察局新設的特定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及督察長刑事警察當局的身份。四是法案建議在經適當說明理由的例外情況下,行政長官可豁免公佈與特定的司法警察局工作人員的晉升開考名單、任用等行為。
修改晉級學歷要求
五是修改現時因有傑出表現、參與危險行動或有英勇表現及行為的刑事偵查人員可獲頒卓越功績獎的效力,新增亦可例外地豁免晉級至副督察或以上職級的學歷要求。六是因應《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的實施,明確在該制度下終止職務者,如符合法定條件亦可申請使用及攜帶自衛槍械的許可。
加強完善統籌機制
《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增設法證範疇的特別職程。二是修改刑事偵查人員職程,以加強專業和完善統籌機制。建議增設督察長及刑事偵查主任職級。督察長須具備法學士學位。三是修訂刑事技術輔導員職程。四是因應刑事調查工作需要,明確實習人員的權利和義務。五是建議刑事偵查員、刑事技術輔導員以及法證範疇的高級技術員及技術員,按原任用方式轉入新職程。
兩個法案均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梁慶庭補充,新設的特定附屬單位包括保安廳、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處、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國家安全政策研究處、國家安全事務綜合處、恐怖主義罪案預警及調查處、報案及緊急行動處等。
司警局是否會擴編?梁慶庭表示,司警局至今年六月有一千二百六十六名人員,稍後修改組織法,建議編制人員會適當增至約一千六百名,但今年不會推行。第一年會先處理領導主管人員,其他人員會在七年內逐步填補。
本報記者 林嘉慧 周月華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