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促調查平民大廈業權
【本報消息】台山中街平民大廈居民聯誼會昨日下午到廉政公署遞信,促請廉署積極展開調查及監察涉及台山中街二百號平民大廈在移轉土地,履行租賃批地的用途,以及相關責任等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以保障大廈居民的權益。
台山中街平民大廈居民聯誼會在議員蘇嘉豪、新澳門學社理事陳樂琪陪同下,昨日下午二時半到廉政公署遞信。他們表示,平民大廈的原用途目的是為安置因“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於六十年代因計劃興建葡京酒店、回力球場而需遷徙的原木屋戶。
澳葡政府於一九六三年與“澳娛”簽署租貨批地合同,確立土地用途和承批人責任,主要包括租賃土地予“澳娛”興建徙置房屋,安置受影響居民。
“澳娛”於一七年十二月透過“租賃批地而取得權利包括建築物所有權的方式”將平民大廈出售予“蕭頌銘”。
“蕭頌銘”其後多次向工務局提交台山中街二百號的規劃條件圖,有意將大廈拆卸重建,但就重建後會否繼續履行租賃批給的用途,即安置居民的問題,一直未有定案,令居民非常擔憂。
“澳娛”將土地移轉至“蕭頌銘”後,其是否須繼續履行一九六三年租賃批地的理由,即安置居民,對保障居民權益至關重要;且土地移轉後,無須承擔當初批給用途和相關責任的話,則可能違反《土地法》。
因此,居民團體促請廉署調查“澳娛”透過“租賃批地而取得權利包括建築物所有權的方式”將平民大廈出售予“蕭頌銘”,在土地移轉問題上,有否涉及不法更改土地批給用途等行政失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