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探討一國兩制國際法實踐
“澳門回歸二十周年對外法律事務研討會及圖片展”開幕式後,隨即進行以“‘一國兩制’在國際法層面的成功實踐”為題的分議題研討,由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主持。
中國國際法學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前校長黃進說,“一國兩制”不僅在國內法上是憲制原則和國家制度,在港澳特區已成功實踐,且在國際法上是創新的國際法價值理念,對國際法理論和國際法治實踐有重要貢獻。因此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依法踐行“一國兩制”,推進依法治港治澳,推進建設法治中國,推進全球治理與國際法治,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清華大學法學院前院長、港澳基本法研究會會長王振民指出,在澳門基本法發展過程中,中央層面主要是通過制訂相關法律問題的決定來發展基本法,對於基本法的解釋則僅有一次,澳門特區法院已成為基本法的主要解釋者,其行使基本法解釋權的次數大大超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的權力沒有行使過,這體現了中央對基本法修改的審慎態度。展望未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更積極主動地行使自己的憲制性權力,使基本法可以永葆青春,適應澳門社會發展和時代進步的需要。
加強法律人員培訓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朱林提到,在未來工作中,特區政府要加大力度,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協助下,加快與各國商簽司法協助協定。同時,在處理司法協助案件方面,要加強人員培訓和程序規範化建設,積極與有關國家溝通,爭取相關案件得到妥善及時處理。
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駱偉建表示,澳門基本法對中央和特區在外交和外事領域的安排,實踐證明是可行和有成效的,需要特區政府繼續依法辦事並充分發揮作用。否則外國誤解“一國兩制”下中央與特區在對外事務方面的許可權和關係,往往就會動輒否定特區在對外事務中的自治權,從而導致特區的獨特作用無法發揮,最終損失的是“一國兩制”的優勢。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教授鄒平學從多方面簡析國家外交權與澳門對外事務權,包括兩者相關政策和法律基礎,並着重介紹澳門對外事務權的內容、性質和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