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施工方式大比拼
海隧適採沉管興建
【本報消息】澳氹海底隧道(第五通道)環境影響報告書(徵求意見稿),在比選五種施工方式後,認為最適宜採用沉管法興建。
地質不宜鑽爆法
目前修建海底隧道的施工方式,包括有鑽爆法、盾構法、沉管法、TBM法和堰築法等五種。報告書指出,鑽爆法和TBM法,主要適用於中等強度以上、微風化岩層隧道開挖,但澳氹海隧基岩埋深大,為強度較低的風化泥岩,透水性大,故地質條件不適宜採用該法。
圍堰施工風險高
堰築法主要適用於水深較低、下穿非通航河道或湖泊的隧道修築,但該項目的河床以下為淤泥及不透水黏土層,地質狀況較差,採用圍堰法施工風險高,而且採用圍堰法需在整個施工期封閉航道,對航運影響大、時間長,故亦不適合。
盾構法難連陸地
至於採用盾構法興建,隧道會極難與澳門本島岸上道路有效連接,隧道最大縱坡達到百分之八,遠超不宜大於百分之五的要求。且海中段盾構施工長度較短,盾構組裝、拆卸及攤銷費用較大,因此亦不作考慮。綜上所述,報告認為最適宜採用沉管法施工。
沉管段為千一米
澳氹海底隧道的沉管段為一千一百米,沉管隧道採用兩孔一管廊方案,中間管廊用於電纜管廊、檢修通道及排煙通道,左右側行車孔可相互逃生。建議共佈置九節沉管管節,單節長度為一百二十二米,最大重量約三點八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