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虹倡修法全禁電子煙
【本報消息】議員陳虹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新控煙法”實施至今已超過一年半的執行情況,何時會檢討?同時,電子煙對居民健康和社會的危害很大,全禁是大勢所趨,當局會否考慮從源頭上禁止電子煙入境澳門?
自攜入境無可奈何
陳虹表示,澳門吸食電子煙的人數暫未有具體數據,但據本澳一團體的調查顯示,百分之十六點九的受訪學生曾嘗試吸食電子煙,當中超過四成持續吸食且之前從未接觸捲煙,可見電子煙在澳門不乏市場。
澳門在修訂“控煙法”中,特別訂定規管電子煙的法律條文,包括禁止在禁煙地點使用電子煙、禁止售賣電子煙及禁止電子煙的廣告及促銷。
這些規定對電子煙着實起到控制及監管的作用,但根據本澳現行法律規定,個人自行攜帶電子煙入境澳門並不構成違法行為,旅客和居民每人每日仍可攜帶總數之重量不超過二十五克的電子煙入境。雖然煙草及煙草替代品的進口均受預先許可的准照制度約束,但允許攜帶一定數量的電子煙入境澳門的規定對控煙工作仍然是一條“尾巴”,社會有意見認為要全方位禁止電子煙,必須適時修法,加強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