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完善紀監會職權
【本報消息】議員蘇嘉豪指出,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曾稱,預計於六月完成修訂行政長官批示,賦予紀監會更多權力,加強對保安部隊人員的紀律管理。
他就此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改革紀監會的修訂批示為何一直拖延公佈?能否於現屆政府任期內公佈?其內容能否貫徹改革紀監會的初衷?保安司司長亦表示,會同步探討立法可能性,使紀監會更具針對性地監督,並協助提升紀律管理的水平,有關探討進展為何?
蘇嘉豪提到,若保安當局堅持不讓紀監會擁有獨立的調查、定案及處罰權,這是否認同交由紀監會成員參與預審程序調查事實,並不會影響警隊領導及主管的“領導權”?日後會否考慮以容許紀監會成員參與調查,甚至擔任預審員,作為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