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新規落實灣區職業資格認可
港澳導遊橫琴執業獎三千元
【本報消息】據廣東省就港澳導遊及領隊在橫琴新區執業實施方案,符合條件的港澳導遊及領隊,即日起可申請參加橫琴旅遊培訓認證,並免費換取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此後便可在橫琴執業,取得該專用導遊證者還可獲一次性三千元人民幣獎勵。
澳門旅遊發展委員會委員、澳門休閒旅遊服務創新協會會長黃輝指出,此舉有利於澳門業界在大灣區中“一程多站”的行程編排,也有助前線從業人員更多工作機會和發展空間。建議琴澳相關部門加強對接,協助導遊從業人申請、考核及盡早取得橫琴專用導遊資格證,推動兩地旅遊業互動發展。
培訓認證即獎勵
廣東省人社廳、省文化和旅遊廳近日聯合印發《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實施方案(試行)》,推進港澳導遊及領隊在橫琴新區換證便利執業,並強調此舉是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具體行動,是以點帶面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業資格認可整體工作的先行先試,促進港澳導遊和領隊逐步融入內地就業創業。
據上述方案,符合條件的港澳導遊及領隊,經申請同意參加珠海橫琴旅遊主管部門的培訓認證後,換取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方可在橫琴執業。取得該專用導遊證的導遊及領隊,將獲得一次性獎勵三千元。
方案還規定,對持有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在橫琴執業的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當年度帶團滿三十天、滿四十五天且沒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分別予以一次性獎勵二萬元和三萬元。
由主管付換證費
該方案明確界定申請條件,即申請人需愛國愛港愛澳,並滿足持有香港特區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導遊證或領隊證的香港居民,或者持有澳門特區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導遊工作證的澳門居民、持有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等條件。
符合上述條件的港澳人士可在每年元旦至三月三十一日和八月一日至十月三十日申請辦理。認證形式以現場測試為主,重點考察相關旅遊政策法規、橫琴概況及主要景區景點講解以及導遊應變能力。申請換證整個過程中,所涉培訓、認證、場地、證書、專用導遊證製作等費用,全部均由主管部門負責,申請人無需繳費。
黃輝強調,作為澳門旅遊業界,對上述政策表示歡迎,該政策有利於澳門業界在大灣區“一程多站”的行程編排,有助前線從業人員有更多工作機會、發展空間和增加收入,可以跨區域服務更多遊客往來琴澳之間,未來隨着橫琴發展,尤其是今年底橫琴新口岸落成後,更方便國際遊客的行程安排。
推琴澳旅遊對接
黃輝表示,澳門與橫琴一衣帶水,澳門正全力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橫琴也在推進國際休閒旅遊島建設,兩地的定位具有相互契合、互補和協同推進的功能,建議兩地旅遊協會或相關部門加強對接,安排時間協助符合條件的導遊等從業人申請報名、培訓考核等,協助其取得橫琴專用導遊證資格,同時落地多一些琴澳旅遊對接或合作項目,促進兩地休閒旅遊業的互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