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質疑冷氣機滴水執罰
【本報消息】有居民反映,日前收到市政署指其住宅冷氣機滴水的罰單,但之前並沒有收到要求改善通知書,只是三月底時收到呼籲使用冷氣機前要檢查有否滴水的信函。居民更質疑這張在未開冷氣的春冬季節發出的“宣傳單”就是要求改善的通知書?
居民反映,日前收到市政署有關部門通知,指其住宅的冷氣機滴水,要罰款六百元。根據法例,冷氣機滴水執罰前會給予住戶一定時間改善,稽查人員複查仍未有改善才會正式執罰。但居民未有收到改善通知,思前想後只是曾於三月底收到一封呼籲檢查冷氣機有否滴水的信函,亦發現同幢大廈的住戶同樣收到這信函。居民質疑在未開冷氣的季節這封信函的作用何在?且信函就能代替“給予一定時間改善滴水”的通知?
隨後,居民致電部門詢問,有關人員表示可到部門查看短片,看是否其單位滴水。居民遂親自前往查看,查實是其單位,但由始至終,沒有收到部門着其改善的通知書。居民向有關人員陳述情況後,人員發出一張在十日內改善的通知書,居民查問是否改善後就不會罰款,但得到的答案是“要再由有關部門看看會否處罰”。
居民為之氣結,更認為當局“偷步”處理程序旣擾民,又浪費政府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