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塑成效關鍵嚴格執法
李振宇促限膠飲管餐具
【本報消息】《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日前獲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參與法案細則性審議和討論的工聯副理事長、議員李振宇認為,法案邁出本澳減塑第一步,但法案只規管零售中提供塑膠袋,實質減塑成效令人存疑,冀政府採取更積極減塑措施,保護本澳生態環境。
當局早前曾預計法律實施初期可減少膠袋使用量不少於百分之五十,李振宇認為當局的估計可能有些樂觀。他指出內地從○八年六月一日起實施“限塑令”,但限塑效果甚微。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去年公佈的一項調查顯示,內地“限塑令”實施後,百分之二十點五的受訪者表示使用塑膠袋習慣並無改變,百分之五十八點五的受訪者表示稍微減少,僅百分之十四點五的受訪者表示大幅減少,居民日常生活仍然依賴塑膠袋。
《人民日報》更表示“限塑令”幾乎名存實亡,甚至讓人感覺塑膠袋用量比以前更多,直指“限塑令”淪為“賣塑令”,最大贏家是超市。
李振宇指出,內地“限塑令”成效不彰原因多方面,主要還是成本問題,塑膠袋替代品吸引力不足,環保袋不僅價格貴,攜帶亦不方便,塑膠袋裝完商品回家還可以裝垃圾。因此,哪怕為此付一元,在消費者看來是可以承受的成本;其次,執法不嚴,監管不力;最後,政策本身有局限性。法令存在灰色空間,給塑膠袋繼續泛濫的機會。
汲取內地經驗教訓
李振宇認為,內地“限塑令”實施十多年來的經驗教訓值得本澳警惕。希望當局密切關注法律實施後塑膠袋使用情況,適時檢討法律。
對於法案建議違法提供塑膠袋,按每一塑膠袋科處一千澳門元罰款,李振宇認為有關罰則具阻嚇力,但關鍵在於嚴格執法,避免有法不依。
鑒於政府已表明目前暫未有其他限塑法案提交,他希望下屆政府在減塑工作方面能更進一步,逐步將膠飲管、一次性塑膠餐具、快遞包裝膠袋等納入規管範圍,提升減塑成效。政府亦須加強公眾環保教育和宣傳,提升公眾減塑意識和環保意識,形成良好的減塑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