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清晰展示膠袋徵費
【本報消息】因應第一六 / 二○一九號法律《限制提供塑膠袋》正式公佈,並將於十一月實施。
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副理事長鍾巧儀表示,本地的膠袋徵費法律正式出台,標誌着本地社會環保工作進入新里程,未來仍須嚴格落實執法。
鍾巧儀指出,澳門市民長期以來已習慣購物時免費取得塑膠袋,有時會出現過量取用膠袋,大量使用以及隨意棄置膠袋,均屬環境隱患;設法減少膠袋使用量,刻不容緩。《限制提供塑膠袋》的立法,顯示政府及社會已正視大量使用膠袋所帶來的問題,並設法解決。
她認為,立法既已完成,政府在未來應開展有關配合工作,包括盡快公佈膠袋費金額,並針對不同年齡層開展適切的宣傳活動,務求令限塑政策水到渠成。認同法律第十二條中加入了“展示宣傳品的義務”,使商店必須清楚展示新法宣傳品至少兩年,除有利市民認識政策外,亦有助向旅客介紹有償提供塑膠袋的新法律。
在法律實施上,鍾巧儀建議可派出環保局人員,在法律實施前及實施初期,到商戶介紹法律及巡查違規,特別要注意提供不織布袋等變相提供膠袋的情形。由於鄰近地區膠袋徵費已行之有年,相信相關的宣傳及勸導,將令市民短時間內接受“無膠袋生活”。長遠可進一步推動膠袋商品化,參考歐洲經驗,鼓勵消費者自備購物袋及重用膠袋,減少“用完即棄”,並體現“用者自付”,以達至“源頭減廢”的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