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語)加強宣教防毒品禍害
近期警方接連揭發港人來澳販毒,單是本月不足廿日,警方已公佈至少七宗涉及港人的毒品案,情況令人關注。
根據警方統計,今年上半年港人販毒案已有三十宗、涉及四十人,以年輕人佔多數,有些更未滿十六歲。涉案港人大多供稱受僱販毒集團,以日薪或以按販毒數量抽佣作酬。面對近期港人來澳販毒“前仆後繼”,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前香港警務處長曾偉雄日前訪澳時表示,粵港澳大灣區一衣帶水,毒品問題互相影響。期望粵港澳專責部門加強打擊跨境販毒,也應該把青少年販毒列入重點整治,防微杜漸。
當局嚴打,本澳毒品價格明顯高於鄰近地區,甚至是鄰埠的三倍。有利可圖,販毒集團自然視本澳為“散貨”地。加上本澳口岸衆多,出入境人流如鯽,有利販毒集團安排人員將毒品“化整為零”偷運入境。港珠澳大橋通車後,來往港澳更便利,保安當局亦察覺港人跨境販毒趨增。因此,要有效堵截毒品,首要加強各口岸的緝毒能力。除目前已在機場、外港碼頭設有人體X光機打擊人體藏毒外,當局必須安排更多人員、緝毒犬在口岸不定期駐守,以起阻嚇作用。
針對近日港人來澳販毒頻發,有意見認為是本澳毒品犯罪刑罰過低,冀當局能提高刑責。然而,以本澳現行刑法,販毒罪可被判刑五年至十五年,加重情節更可被處近廿二年徒刑,相比加重殺人罪的廿五年最高刑期,已屬不輕。若要將販毒罪刑罰再加重,則涉及整個法律觀念、刑事制度。再者,本澳鄰近地區販毒量刑並不輕,如香港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但毒品問題依然嚴重,可見毒品問題並非單純提高刑責便能解決。
宣教防毒,尤其是針對青少年的預防教育,令人們自覺遠離毒品,始終是對付毒品禍害的最有效方法。除了警方繼續全力打擊,揪出幕後販毒主腦,從源頭打擊毒品來源外,如何將宣傳毒品禍害的工作做得更細緻、更深入、更見效,考驗政府智慧。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