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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惠儀倡建機制鼓勵殘疾就業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9-7-18          流覽次數: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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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惠儀倡建機制鼓勵殘疾就業



周惠儀

    工作收入補貼反令就業意慾下降

    周惠儀倡建機制鼓勵殘疾就業

    【本報消息】日前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僱員最低工資》法案,其中殘疾人士不被納入其中。共建好家園協會副理事長周惠儀認為會影響殘疾人士的就業保障及融入職場,指出近日有建議透過引入評估制度,認為建議可取,既可以讓殘疾人士有最低工資保障,又可以鼓勵及推動殘疾人士投入勞動市場。

    連補貼僅月入五千

    周惠儀指為了落實《殘疾人權利公約》保障殘疾人士,特區政府過往為殘疾人士就業制訂了不同的鼓勵政策,例如設立了專為殘疾人提供職業配對的顯能小組,為聘有殘疾僱員的企業提供稅務減免,以及推行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等,以創造有利的條件,幫助及提升殘疾人士的就業機會。但今次最低工資法案未有把殘疾人士納入保障中,考慮由政府補貼。現時政府提供的工作收入補貼,為殘疾僱員補貼每月收入至五千元,對比最低工資法案中提出的每月六千六百五十六元有差距,且殘疾人士在就業後會失去三千六百三十元的殘疾金,在對比下容易使殘疾人士的就業意慾下降。

    周惠儀稱殘疾人士存在不同情況,有部分人士的殘疾對工作效能並不構成影響或影響較低,就業技能不盡相同。若最低工資一刀切地不適用於殘疾人士,在鼓勵殘疾人士就業上似乎並不合適。香港《最低工資條例》亦適用於殘疾僱員,讓殘疾僱員有權收取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薪酬。《條例》中提及讓因殘疾以致生產能力可能受損的殘疾僱員,有權選擇進行生產能力評估,從而釐定他們應獲得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薪酬,抑或收取按評估的生產能力釐定的工資,讓殘疾僱員有自由選擇適用最低工資的權利。日前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會後,亦提出同類的意見。她認為有關做法值得研究引入,相信將可鼓勵更多隱蔽殘疾人士走出社會。

    冀納最低工資保障

    截至一七年,持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人數只有一萬○九百五十六人,當中有就業的殘疾人士更加少,她認為相關部門有條件引入評估機制,有助他們投入職場。建議特區政府應積極考慮建立評估機制,讓殘疾僱員可納入最低工資的保障中,以調動殘疾人就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和鼓勵殘疾人士就業。同時要檢視現時殘疾金的機制,避免他們的福利及保障受損;更要繼續出台政策鼓勵企業聘用殘疾人士及支援社企的設立,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就業機會,真正做到傷建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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