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關注民防綱要法謠言罪
【本報消息】新澳門學社昨於會址舉行記者會,就立法會即將細則性審議的“民防綱要法”提出意見。
學社理事陳樂琪表示,法案中第二十五條有關將於突發公共事故發生期間,編造或傳播“有關風險,威脅和易損性的無依據或別有用意的消息”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有關罪行一般被稱為“謠言罪”;惟當局未有明確解釋法案中提及的主觀意圖及散佈方式等內容,可能會對市民行使言論自由產生寒蟬效應,界限模糊亦可能會令市民誤墮法網,甚至影響傳媒接收及發佈訊息,妨礙新聞自由。
他稱,學社將向立法會常設委員會提交意見,並促請當局於法案細則性審議階段,具體釐清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