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不足一年再擴編
編制逾六千三人 議員籲重視晉升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繼去年十月擴編三百八十九人後,不足一年再度擴編三百二十八人。行政長官昨頒佈行政命令,治安警編制由六千○二十七人增至六千三百五十五人,增幅約百分之五。
按照行政命令,指揮部、高級職程與基礎職程的人員均有增加。指揮部的警務總監(局長)維持一名,副警務總監(副局長)由兩名增加至三名。高級職程方面,警務總長及副警務總長數量維持不變,警司增加一名至六十一名,副警司由六十七名增至七十五名。
基礎職程方面,警長由二百一十九名增至二百三十二名(擴編十三名),副警長由四百二十六名增加至四百六十三名(擴編三十七名),首席警員由一千二百二十四名增至一千三百四十六名(擴編一百二十二名),一等警員及警員由三千九百九十名增至四千一百三十六名(擴編一百四十六名)。
革新晉升提士氣
議員陳亦立認為,警隊除擴編外,更應改革晉升制度。指晉升制度多年不變,相當落後,需盡快修改,否則會打擊警員士氣,尤其是警員的學歷程度較以往提高,有不少大學生加入,現行制度已不適應警隊發展。倘能盡快改變晉升制度,相信有助提升警隊士氣,吸引更多年輕人入行,服務社會。
他指出,普通警員不經考核,很多時候升一級到一等警員,要捱足二十年。雖有橫向的晉階,但只有三個,兩年跳十點,六年便停滯,即以後十四年原地踏步。他認為應當縮短升一級的年期,並增加晉階次數。
政府擬修改《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拓寬晉升空間,縮短晉升年期。陳亦立認為,打通警員與警官兩階層,仍有不小難度,但應該讓真正勤奮向上、有責任心、表現出色的警員亦有晉階的空間,建議透過公平、多元的機制晉升有能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