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確認為五萬六千一百平米
青洲山面積不存虛假
【本報消息】根據物業登記書面報告(俗稱“查屋紙”),土地編號為二五○六的青洲山土地,位於澳門青洲河邊馬路十四至十七號,四個門牌號碼竟佔地約五點六萬平方米,引起團體質疑面積的準確性。
廉署經分析後認為,無跡象顯示澳葡政府地籍司於一九九一年編製的青洲山土地的地籍圖存在虛假、錯誤之處,因此青洲山地段的面積應為物業登記所載的五萬六千一百一十六平方米。
廉署翻查資料,理順青洲山土地面積變化的脈絡。指最初的物業登記沒有明確記錄土地的面積,但註明地段的圓周長度約為一千米。直至一九八八年,當時的地圖繪製暨地籍司推斷土地的形狀應為圍繞山體的圓形,並計算土地面積為七萬九千五百八十平方米。
曾三次分割土地
但由於該土地曾進行三次分割,地籍司認為剩餘面積約為五萬六千九百四十八平方米。地籍司把分析結果告知澳門教區及徵詢意見,教區覆函澳葡政府,指土地面積的計算和測算有誤,青洲山地段還包括旁邊土地。
至一九九一年,澳葡政府、澳門教區和聖若瑟修院三方簽署協議,確認編號二五○六土地由九幅地塊組成,總面積為七萬○二百二十八平方米,地籍司並曾為此編製了地籍圖。
其後,聖若瑟修院向物業登記局遞交協議及文件,申請將其中的八幅地塊分割成為獨立的物業登記,青洲山土地剩餘的面積減至五萬六千一百一十六平方米。廉署結論認為,無跡象顯示一九九一年編製的地籍圖存在虛假、錯誤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