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擲物需負刑責
內地有路人在人行道上慘被啞鈴砸傷,警方懷疑是附近大廈住戶打掃家居時不慎跌落。高空擲物後果嚴重,隨時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命傷亡,即使細小物件亦然。
“天降啞鈴”事件令人嘩然,雖然發生在內地,但回看本澳,時至今日亦常有住戶高空擲物,近年“重災區”如石排灣公屋,水果、螺絲批,以至花盆、晾衫竹等皆有,更險些擲中路經行人,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有內地媒體曾開展“小區公寓高空擲物”專題報道,用一顆最沒有殺傷力的雞蛋,從不同高度往樓下玻璃塊砸下。玻璃厚度模擬人類頭蓋骨的厚度與承受度,當雞蛋從三十米高砸下,玻璃應聲碎裂,可見高空擲物的危險性。
不論有心或無意,一旦墮街物件擊中途人,造成人命傷亡,即使車輛以至公共設施等損毀,肇事者均須負上刑事責任及賠償。居民切勿貪方便,將垃圾、未熄煙蒂等雜物隨手拋落街。同時要避免非人為因素的高空墮物,包括適時檢查窗戶有否老化,放置好花籠或窗台邊的花盆等雜物。
澳門是一個旅遊城市,居民的行為直接影響旅客對澳門的印象,居民應有公民意識,共同維護澳門旅遊城市的形象。
悅 鳴